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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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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6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6/03
- 違規日期
- 2018/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7年9月17日督察時,發現該公司收購事業產生之廢塑膠(R-0201),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亦未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7條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