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屏南廠
- 文號
- 30-107-010042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違規日期
- 2017/12/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屏南廠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水量為每日80.8立方公尺,惟查核貴廠106年12月份污水(前)處理報表發現,貴廠排放廢水量有超過每日核准量之情形,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一八號
- 統一編號
- 8481013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