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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30
- 處分日期
- 2024/04/26
- 違規日期
- 2024/03/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檢舉貴公司環保清除車輛於113年3月25日8時許,行經本市岡山區柳橋西路二段4號前,有溢漏垃圾滲出水致路面惡臭及污染情事,經本局調閱警方及附近民眾監視器影像資料,發現貴公司之清除車輛(車號:617-U2)於113年3月25日8時9分,行經上述地點確實有上述違規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車輛、船舶或其他運送工具於清除過程中,應防止事業廢棄物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爆炸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情事發生。」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豐登街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二段4號前方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