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金順發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順發畜牧場

文號
30-111-01000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1/04
違規日期
2021/10/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金順發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2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經查臺端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從前回溯1年內曾違反相同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8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新庄路四六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新庄路4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