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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違規日期
- 2017/09/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業於106年9月28日會同環佑實業有限公司及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貴廠排放管道(POO9)異味污染物採樣抽測,當日採樣樣品1袋,排放管道高度20公尺,委由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依環檢所公告方法 (NIEA A201.14A)進行管道異味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9770,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一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