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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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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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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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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0-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6/02
- 違規日期
- 2020/11/26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25日環署土字第1091168964號函推動「地面貯存設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與調查示範計畫」,於109年9月14至10月5日期間,進行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作業,合計7點位土壤採樣及1口次地下水水質採樣分析;檢測結果1點位(地面深度200~250cm) 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測值3,76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mg/kg);業已違反「土污法」第41條相關規定,污染行為人因其行為致土地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違規事實明確。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25日環署土字第1091168964號函推動「地面貯存設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與調查示範計畫」,於109年9月14至10月5日期間,進行貴處所屬(八斗子漁船加油站:基隆市中正區中正區漁港二街403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作業,合計7點位土壤採樣及1口次地下水水質採樣分析;檢測結果1點位(地面深度200~250cm) 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測值3,76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mg/kg)。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污染行為人因其行為致土地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爰依同法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漁港二街40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