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好香食品行龜山一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好香食品行龜山一廠

文號
30-108-05003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5/30
違規日期
2019/01/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製程之廢水未經收集處理直接排放至承受水體(塔寮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551巷5號(1樓)
統一編號
3024196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