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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10018
- 處分日期
- 2020/01/14
- 違規日期
- 2019/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廢棄物清理法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略以,事業採本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至第4款規定之方式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者,清除前應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並應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貴事業尚未與駿達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及向誼物流有限公司簽訂清理合約,即委託清運產出廢木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一七三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