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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全行

文號
41-106-09005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9/22
違規日期
2017/08/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所產生大量廢水於公共水溝之情形,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另該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植物性廢渣及豆汁產量每日68公噸,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惟該公司未依規定提送,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建功村中興路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建功村中興路100-1號
統一編號
219536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