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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3-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8/07
- 違規日期
- 2024/06/14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2年11月30日以環土字第1120151730B、C號公告本市仁德區林仔段1160-0000、1161-0000、1161-0001、1162-0003、1162-0006等5筆地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污染管制區,並公告金銧有限公司為污染行為人在案,本局另於 112年12月8日以環土字第1120156861號函請金銧有限公司依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於文到6個月內完成場址調查工作,並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局審查,前開公文於112年12月14日送達,故該公司至遲應於113年6月14日前提送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局審查,惟迄113年6月14日止金銧有限公司仍未提送相關計畫予本局審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條件:限期提送污染控制計畫。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規定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條附表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4-010002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一六二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一六二巷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