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新而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而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2001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2/17
違規日期
2016/07/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單位於本市龍井區中山段1270-5地號等46筆土地施作新而雅建設13期新建工程B,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1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福鹿街五六號二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中山段1270-5地號等46筆
統一編號
245312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