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而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531210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10/05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11年9月1日15時53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進行整地之車輛進出時致泥沙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稽查當日已請貴公司派員清理,該處已清理完成,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9/15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9月1日11時27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營建工程,車輛進出未採行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出入口及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2/17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龍井區中山段1270-5地號等46筆土地施作新而雅建設13期新建工程B,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1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2/17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龍井區中山段1270-50等17筆地號施作新而雅建設13期住宅新建工程A,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1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三田段853-2地號等16筆土地施作新而雅建設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1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6/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段165之16地號等39筆施作新而雅建設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於105年6月8日竣工,故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秀水段秀水小段113-3地號等67筆土地施作弘舜建設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