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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07
- 處分日期
- 2018/10/05
- 違規日期
- 2018/08/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案係民眾陳情案稽查2.該公司領有千二級煉製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稽查時E010轉爐運作中(批次出料完成,但轉爐仍高溫中),精煉機,澆鑄機,鑄錠機未操作,(原料→E010轉爐→旋風冷卻器(A006)→袋式集塵器(A005)→P0023.及茶時代是集塵器(A005)保養清灰中,惟其餘清輝過程中,集塵灰未有效防制,致產生明顯粒狀物逸散於空氣中,(業者表示每周五接會對防制設備進行清灰維護)4.該公司製成污染源E010運作中,卻維修保養防制設備帶市集塵器(A005)致其污染源產生之污染物未能經由防制設備處理後排放,違反空污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臨海路二段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臨海路二段1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