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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久堂廠

文號
20-107-03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3/06
違規日期
2018/01/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緣本局稽查人員107年01月16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法規符合度查核時,貴廠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未進行操作,惟貴廠所提供之鍋爐每日操作紀錄僅於操作日進行紀錄,未操作日時則未依操作許可證所登載之「紀錄週期」進行記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久堂里久堂路一一二、一一二之一、一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久堂里久堂路一一二、一一二之一、一四號
統一編號
940252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