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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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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50023
- 處分日期
- 2018/05/14
- 違規日期
- 2018/04/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行從事食品製造業,已取得食品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7年04月11日派員稽查,貴行製程操作中,惟因二次油炸機故障,故將二次油炸作業移至廠區其他位置,致油炸過程未有廢氣收集設備,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證規定油炸過程廢氣需氣罩收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玉成里公成路五一三巷九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玉成里公成路513巷9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