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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4/11/04
- 違規日期
- 2024/07/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九如鄉玉水段354地號從事畜牧糞尿或生質能資源化處理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7月10日10時派員稽查,發現下列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一)受託處理登豐畜牧場、聯宏畜牧場以及祺翔畜牧場之廢水,惟其進流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依規定妥善維護,以維持其正常功能,且皆未記錄113年1月至6月受託處理廢水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二)於其受託廢水處理採樣點(調整槽1、2進流前)採集廢水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720 mg/L(貯留文件限值3,038 mg/L)、生化需氧量4,750 mg/L(貯留文件限值1,586 mg/L)超過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載內容限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玉水段三五四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玉水段三五四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