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榮城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榮城畜牧場

文號
30-111-04000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4/11
違規日期
2022/02/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臺端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4日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申請之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內容,並未登載沼液貯存池之設施,因此仍有未依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榮興段一○九二、一○九七、一○九九、一一○二、一一○三、一一○四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榮興段1102、1103、1104及109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