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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企業行

文號
32-111-06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6/06
違規日期
2022/05/25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辦理「110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至新通企業行(平鎮區鎮東段680地號)執行土壤污染採樣作業,查證結果發現2處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下稱TPH)測值分別為3,390毫克/公斤及2,730毫克/公斤,均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本府111年5月25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132103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111年5月25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132103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污染行為人為新通企業行,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41條第4項規定,並命污染行為人接受四小時本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洪圳路三七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洪圳路三七八之一號
統一編號
438703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