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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麗琴牧場

文號
50-111-04000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4/27
違規日期
2022/03/11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受環境講習處分(裁處書字號:30-110-070074),本府業於111年2月21日屏府環綜字第11130718200號函通知貴場參加環境講習,貴場未派人到課亦未依規定請假,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廣安段一九八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丹路3段220巷8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