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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食品廠

文號
20-103-02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4/02/20
違規日期
2013/12/0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一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150號
統一編號
976050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