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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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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25
- 處分日期
- 2024/09/30
- 違規日期
- 2024/08/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環空操證字第H1667-06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8月8日至貴廠督查,督查時M01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廠未每日記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及靜電集塵器(A002)之pH值、洗滌循環水量、廢水排放流量及壓降,亦未每日記錄靜電集塵器(A002)之設備用電量,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