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宏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宏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1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1/08
違規日期
2017/07/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7月6日至貴公司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PH調整池兼快混池未每日記錄pH值;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裝置...操作參數量測設施,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依計測、量測設施之設計規格及頻率記錄;非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巷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巷5號
統一編號
8698729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