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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987293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6/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3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9/29
罰鍰金額
NT$16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至該公司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量為98.3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7月6日至貴公司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PH調整池兼快混池未每日記錄pH值;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裝置...操作參數量測設施,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依計測、量測設施之設計規格及頻率記錄;非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1/24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4/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1/16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7/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