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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03
- 處分日期
- 2017/10/24
- 違規日期
- 2017/08/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動物飼料及油脂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8月31日派員前往督察時,發現貴公司其位於蒸煮區旁之羽毛作業廠房內,堆置約800桶動物性廢渣,部分鐵桶未加蓋封閉,而該廠房出入口為常開狀態,未設置廠房門或其他封閉設施,致有動物性廢渣產生之腐臭異味排放於周界大氣之情事,且於該廠後方周界外鄰近馬公厝大排處亦可明顯聞有來自貴公司收受動物性廢渣之腐臭異味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三二之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三二之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