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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柏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4-109-02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2/12
違規日期
2019/12/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大潭北路29號)查核發現,許可證核准之停車位範圍堆放產品及收受廢棄物;另查資源化產品塑膠片尺寸大於2.5公分與許可產品規範不符,及部分產品未標示用途範圍,不符核准之許可證內容,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大潭北路二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大潭北路二九號
統一編號
5466130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