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41-108-04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4/02
違規日期
2018/11/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平鎮廠因清潔地板時不慎使清潔泡沫飛散至戶外,污染路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
統一編號
1643916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