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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春畜牧場

文號
20-113-05004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5/23
違規日期
2024/02/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牧春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2月13日派員於該場周界進行異味官能檢測,檢測結果為62,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四塊厝段三七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四塊厝段37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