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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1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1/15
- 違規日期
- 2018/07/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7年7月20日14時13分派員至陳情所述公司查察,於當時位於該公司周界發現製程油蔥異味,本局亦巡查該公司後方燃油鍋爐輸送重油閥門,發現該閥門有洩漏情事,經查該公司屬本縣水污染管制區域內,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暨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現場亦開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下寮村興工街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下寮村興工街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