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722445
共 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 筆)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1/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陳情案件後續主動稽查,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於107年08月09日09時25分至陳述地點(座標,X:181899,Y:2612509)。2.現場會同檢測公司巡視廠周界,並架設風速風向儀,選擇乙處採樣點,詳細採樣紀錄如檢測報告。3.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污染物干擾,本局於09時27分會同業者。採樣時間為09時53分至09時57分。4.採樣程序係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方法進行,全程拍照存證。5.俟檢驗結果,依規定辦理相關後續事宜。6.上表紀錄與業者確認無誤。7.本次採樣全程錄影,並做交通管制。檢驗結果: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周界異味污染物標準為30,本次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濃度為74。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1/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7年7月20日14時13分派員至陳情所述公司查察,於當時位於該公司周界發現製程油蔥異味,本局亦巡查該公司後方燃油鍋爐輸送重油閥門,發現該閥門有洩漏情事,經查該公司屬本縣水污染管制區域內,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暨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現場亦開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8/10/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4日至現場稽查,貴公司設有油炸鍋操作中,該操作程序屬環保署公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