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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冠工程行

文號
41-114-02079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2/25
違規日期
2024/09/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9月21日12時33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土地稽查,現場查獲臺端經營之工程行未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棄置營建剩餘土石方於該地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1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南社里鎮政路一九號三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南簡段0521-0003地號土地
統一編號
9447182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