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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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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大社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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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10022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違規日期
- 2017/12/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106年12月15日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稽查固定污染源廢水(液)焚化處理程序(M07)法規符合度,發現下列與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不符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廢水焚化爐(E062):分散式控制系統(DCS)顯示出口含氧量80%,惟許可證核定8%。(二)第二洗滌塔(A007):未設置pH計,惟許可證核定應設置pH計。(三)靜電集塵器(A006):第1段放電電極電流:106年12月8日上午7時係4mA、同年月9日上午8時係8mA、同年月13日上午11時係7mA,惟許可證核定係10~200mA。第2段放電電極電流:106年12月8日上午9時係273mA、同年月12日上午9時係252mA、同年月15日上午9時係318mA,惟許可證核定係10~200mA。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