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3-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6/04
- 違規日期
- 2024/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依「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監控勾稽後,發現貴公司所有之清運車輛(車號:HK-868)113年3月5日行駛於台61線南下伸港交流道,但上述系統無車輛軌跡回傳之紀錄,且貴公司於週確認作業-業者說明紀錄已填報「本日無啟動」,故貴公司之清運車輛所裝置之即時追蹤統未能維持正常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集集里集集街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台61線伸港交流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