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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6/15
- 違規日期
- 2022/03/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岡山廠(管制編號:S1666553)於110年6月1日向本局提報專責人員變更一案,本局於110年6月3日以高市環局土字第11035422700號函同意所請並提醒貴公司岡山廠到職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到職訓練,並於15日內檢送完成訓練證明文件,另依環訓所110年6月10日於網站公布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其完成到職訓練屆期日展延3個月」,得展延至111年3月17日完成前述報備事項,惟貴公司岡山廠遲至111年3月19、20日參訓完成,111年3月29日向本局報備,已逾上述期限,違反環境保護專責人員訓練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程香里岡燕路三八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燕路三八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