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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廠

統一編號:88663329

共 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8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6/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4月24日至貴廠稽查,查113年1月至4月填充式洗滌塔(A001.A002)操作紀錄報表,發現113年4月25至30日已記錄洗滌液pH值、流率、加藥量,未依許可核定每日記錄,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6/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岡山廠(管制編號:S1666553)於110年6月1日向本局提報專責人員變更一案,本局於110年6月3日以高市環局土字第11035422700號函同意所請並提醒貴公司岡山廠到職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到職訓練,並於15日內檢送完成訓練證明文件,另依環訓所110年6月10日於網站公布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其完成到職訓練屆期日展延3個月」,得展延至111年3月17日完成前述報備事項,惟貴公司岡山廠遲至111年3月19、20日參訓完成,111年3月29日向本局報備,已逾上述期限,違反環境保護專責人員訓練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0/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30日至貴廠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貴廠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高市府環水排許字第01038-08號)經查隔板除油沉砂池(T01-1)登載之附屬機具-鋼帶刮油機為1台,實際現場查核為2台,前述情形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前項登記事項未涉及廢(污)水、污泥之產生、收集、處理或排放之變更,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得於規定期限辦理變更。」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0/15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30日至該廠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發現該廠之污泥貯存廠,現場因鐵捲門未關閉,致使雨水流入並淋至污泥太空包產生之逕流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前述行為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貯存或堆置下列物質,其逕流廢水含有其貯存或堆 置之物質、成分者,應收集處理其逕流廢水:一、廢(污)水處理產生之污泥。」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0/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30日至該廠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發現該廠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高市府環水排許字第01038-08號),查108年1月至6月份(定檢申報資料)使用活性碳於廢水處理設施依序為38公斤、33公斤、42公斤、41公斤、43公斤及45公斤,廢水量依序為5683噸、4071噸、5727噸、4671噸、5692噸及5008噸,經換算為0.006~0.008 公斤/噸。經查許可活性碳粉反應池(T01-12)操作參數值為50~100 ppm,經單位換算為0.05~0.1 公斤/噸。前述情形未依許可內容登記參數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1/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排放管道異味官能測定採樣,經檢測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740(標準限值為1000)未符合標準值。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1/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排放管道大量排放污染物至空氣中,並未依規定於1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2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4月14日至貴公司岡山廠查核104年及105年度水污染防治費時,發現放流口(D01)水量計測設施於104年及105年度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一次,亦未依規定記錄其校正維護日期、校正維護結果及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未依本局同意之方式為之等相關資料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2月22日前往稽查時,現場發現岡山廠操作情形與領有之排放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7/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6/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05/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2項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03/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5/0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5/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9/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12/15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3/04
罰鍰金額
NT$14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