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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1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1/13
- 違規日期
- 2021/12/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清除車輛車號955-BP,已於109年11月19日報停用,但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變更許可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及其規定第14條,事業登記之清運機具及其系統基本贠料有異動時,應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填寫異動書向審驗機關報備,且未依規定辦理清除許可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文昌街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文昌街八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