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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冠工程行

文號
22-114-05008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5/08
違規日期
2025/04/03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檢視錄影資料,臺端經營之工程行於114年4月3日12時13分於臺中市梧棲區地號土地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整地施工作業,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規定:「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南社里鎮政路一九號三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南簡段0563-0000、0563-0008、0563-0009、0563-0010、0564-0003地號
統一編號
94471828
更新時間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