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統固優脂蛋白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統固優脂蛋白企業社

文號
30-110-03001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3/28
違規日期
2020/10/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4,5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污水至公共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 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 第51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 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11萬5,500元整, 並立即改善完成。(二)貴事業於109年10月30日所產生係屬水污染防治法所定義之 事業,並領有廢水貯留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0 月30日派員查核,其廢水收集管線與回收管線與核准之貯 留許可證不符,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茲依同法第48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4萬2,000 元整。(三)另所產生之廢冷凝水經檢測水溫達攝氏46度未符合放流水 標準(標準為攝氏35度以下),且經雨水道排放至區外公共 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 條規定,茲依同法同法第40條第1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 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罰鍰新 臺幣14萬7,000元整。(四)綜上貴事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將合計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4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玉泉村中庄街三之六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玉泉村中庄街三之六號
統一編號
992511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