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固優脂蛋白企業社
- 文號
- 30-110-030019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03/28
- 違規日期
- 2020/10/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4,5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污水至公共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 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 第51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 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11萬5,500元整, 並立即改善完成。(二)貴事業於109年10月30日所產生係屬水污染防治法所定義之 事業,並領有廢水貯留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0 月30日派員查核,其廢水收集管線與回收管線與核准之貯 留許可證不符,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茲依同法第48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4萬2,000 元整。(三)另所產生之廢冷凝水經檢測水溫達攝氏46度未符合放流水 標準(標準為攝氏35度以下),且經雨水道排放至區外公共 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 條規定,茲依同法同法第40條第1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 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罰鍰新 臺幣14萬7,000元整。(四)綜上貴事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將合計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4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玉泉村中庄街三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玉泉村中庄街三之六號
- 統一編號
- 9925110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