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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90020
- 處分日期
- 2022/09/20
- 違規日期
- 2022/07/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7月28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廠廠區多處貯存待回收再利用廢爐渣、桶裝溝泥、廢濾布捲筒、廢紙捲等廢棄物,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部分廢棄物有散落污染地面情形及未有防止地面水與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沿海一路四七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沿海一路四七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