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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違規日期
- 2024/07/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1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民眾於113年7月7日(星期日)發現貴公司排放管道於17時59分左右,排放大量紅色粒狀污染物至大氣中。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7月8日至貴公司稽查,案經貴公司人員表示本案排放大量紅色粒狀污染物至大氣中案件,係因停爐程序期間,開啟選擇觸媒還原設備(SCR)旁通管道,進而帶出管道中之鐵鏽至排放管道而導致排出紅色粒狀污染物,另至貴公司人員表示之選擇觸媒還原設備(SCR)旁通管道查看,經貴公司開啟旁通管道孔口,發現有鏽蝕狀況及暗紅色粉塵;惟貴公司於7月7日18時左右發生排放大量紅色粒狀污染物事實,未於1小時內通報主關機關(遲至7月8日3時43分傳真通報),以上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依法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一鄰環西路一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一鄰環西路一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