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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10020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違規日期
- 2018/01/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動物性單一飼料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8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廢水處理製程產出之有機性污泥(D-0901)、燃材鍋爐產出之爐渣(D-1101)及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非有害集塵灰(D-1099),有露天貯存及散落地面情形,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無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圍村德二街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圍村德二街20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