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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10030
- 處分日期
- 2023/01/13
- 違規日期
- 2022/10/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該廠從事飼料製造作業設有燃木鍋爐,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二.稽查時,正常運轉。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針對排放管道P301進行P.S.N抽測作業。三.請業者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操作其污染源,倘檢測結果若超過公司敞公司敞所排放標準,將依法予以辦理。四、稽查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校正值200mg/Nm3,排放標準3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28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潮州鎮彭城里彭達街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潮州鎮彭城里彭達街9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