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花蓮縣
  3. 花蓮縣政府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花蓮縣政府

文號
30-106-01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17/01/20
違規日期
2013/12/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該處皆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送審,且依該處相關陳述意見內容該處發包之工程案多未依法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送審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一七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一七號
統一編號
9450450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