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峯畜牧場
- 文號
- 30-109-090011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違規日期
- 2020/06/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45,009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貴場廢水處理操作單元故障未報備、未記錄獨立電錶用電情形、放流水量及固液分離機廢液漫溢至場內空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9元整,應確實記錄獨立電錶用電情形及放流水量,並保留紀錄資料至少5年;另完成修復曝氣機及固液分離機維持正常操作。限改日期:109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九明村衛武街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六四五、六五一之六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