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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5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5/06
- 違規日期
- 2019/04/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8年4月2日9時50分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053-T7)載運超過規定尺寸(長80公分×寬40公分×高10公分)未破袋之太空包,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經責成載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文天路一三五號一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