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冠畜牧場
- 文號
- 40-108-050005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9/05/06
- 違規日期
- 2019/04/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三冠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領有再利用者登記檢核表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將所收受之廚餘販售給王銹金畜牧場,與所申領之再利用資格檢核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大同路二段福泉巷一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早角段二二九地號,早角段二二九之一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