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金福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金福廠

文號
20-104-11001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11/24
違規日期
2015/09/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1月6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草衙里金福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金福路1號
統一編號
857988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