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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1/30
- 違規日期
- 2022/12/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規定:防塵布、防塵網未完 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 點、3.第8條規定: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 施面積未達70%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 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 失點數扣4點、4.第10條規定:屬區域開發工程、疏濬工程 ,未洗掃鄰接道路或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者,缺失點數扣10 點、5.第18條規定: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 頻率規定進行紀錄或記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及攝影鏡頭設 置數量不足或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或錄製 影像未保存一個月備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 26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一小段七○地號,大響營段一小段七二地號,大響營段一小段七六地號,靶場段二八七地號,靶場段二九○地號,靶場段二九二地號,靶場段二九三地號,靶場段二九九地號,屏東縣新埤鄉新力段七五八地號,屏東縣新埤鄉新力段七五八之一地號,屏東縣新埤鄉新力段八三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957地號-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第二期統包工程(大響一場)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