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文號
41-109-11011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11/23
違規日期
2020/11/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所有位於台27線德和路(長治鄉德華段458地號土地)未依法善盡管理之責,致散置飲料瓶(罐)及保麗龍等廢棄物,影響公共環境衛生,經本局通知限期清理改善而仍未改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30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二五九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台27線德和路(長治鄉德華段45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