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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文號
30-108-04002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4/29
違規日期
2018/11/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中壢廠)產生之廢水委託台文針織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現場未裝設委託處理專用水錶,顯與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內容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東園路二七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27之1號
統一編號
232638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