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3/05
- 違規日期
- 2017/06/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營業,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6月20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二小段12、12-1、12-2、13等地號廠區(下稱堆置作業區)稽查,並採集樣品檢測,經利用毒性特性溶出檢測金屬銅超標(標準值23.3mg/L,堆置作業區檢值為88.4mg/L),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將有害事業廢棄物載運至堆置作業區回填及堆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新龍村中山路三六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二小段12、12-1、12-2、13等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